⒈ 封土授爵。
引《漢書(shū)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封爵之誓曰:‘使黃河如帶, 泰山若厲,國以永存,爰及苗裔?!?br/>《后漢書(shū)·光武帝紀下》:“功臣宗室,咸蒙封爵,多受廣地,或連屬縣?!?br/>南朝宋傅亮《為宋公求加贈劉前軍表》:“每議及封爵,輒深自抑絶。所以勛高當年,而茅土弗及?!?br/>趙大年《公主的女兒》:“清朝的封爵制度有一條規定,就是封為親王的,下一代沿襲爵位時(shí),只能降一等被封為郡王?!?/span>
⒉ 指所封的爵位。
引《東觀(guān)漢記·郭丹傳》:“更始敗,諸將軍悉歸,上普賜封爵?!?br/>清昭槤《嘯亭續錄·性情之偏》:“乃使先王封爵自余而失,深有所愧恥也?!?/span>
封土地、授官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