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有一定格律的賦體。其音韻諧和,對偶工整,于音律、押韻都有嚴格規定。為唐·宋以來(lái)科舉考試所采用。
⒈ 指有一定格律的賦體。其音韻諧和,對偶工整,于音律、押韻都有嚴格規定。為唐宋以來(lái)科舉考試所采用。
引宋陳鵠《耆舊續聞》卷四:“四聲分韻,始於沉約。至唐以來(lái),乃以聲律取士,則今之律賦是也?!?br/>姚華《論文后編·目錄中》:“今賦試於所司,亦曰律賦。時(shí)必定限,作有程式,句常隔對,篇率八段,韻分於官,依韻為次,使肆者不得逞,而謹者亦可及。自唐迄清,幾一千年?!?/span>
一種賦體。以聲律和諧、對偶工整為特色,起于六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