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呂氏春秋·忠廉》:“衛懿公有臣曰弘演,有所於使。 翟人攻衛 ……及懿公於榮澤,殺之,盡食其肉,獨捨其肝。
引弘演至,報使於肝,畢,呼天而啼,盡哀而止,曰:‘臣請為襮?!蜃詺?,先出其腹實(shí),內懿公之肝?!?br/>內,同“納”。后以“納肝”為忠烈的典故。 《隋書(shū)·誠節傳序》:“申蒯斷臂於齊莊,弘演納肝於衛懿 ……凡在立名之士,莫不庶幾焉?!?br/>明邵璨《香囊記·潛回》:“那飲藥譙玄,納肝弘演,高風(fēng)勁節真堪羨!”
清錢(qián)謙益《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公神道碑》:“廟社淪胥,主臣同盡,納肝無(wú)救於衛滅,藏血何補於周危,窮塵終古,寧不恫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