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削減。
引《史記·平津侯主父列傳》:“今諸侯或連城數十,地方千里,緩則驕奢易為淫亂,急則阻其彊而合從以逆京師。今以法割削之,則逆節萌起,前日鼂錯是也?!?br/>《宋書(shū)·臨川烈武王道規傳》:“今強敵在前,唯患眾少,不應割削見(jiàn)力,置無(wú)用之地?!?/span>
⒉ 猶切割。
引漢王充《論衡·效力》:“諸有鋒刃之器,所以能斷斬割削者,手能把持之也,力能推引之也?!?/span>
⒊ 猶剝削。
引《續資治通鑒·宋太宗淳化三年》:“卿等司計,當以公正為心,無(wú)事割削,致害民而傷和氣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