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清規戒律
[convention] 本義是佛教、道教寺院中僧尼必須遵守的規章制度,現在則用來(lái)比喻束縛人的不必要的規定與限制,有貶義
⒈ 僧尼、道士必須遵守的規則和戒律。
引艾蕪《游成都文殊院有感》:“我建議新入寺廟的僧徒,清規戒律盡量少些,或者加以改革,適應新的社會(huì )?!?/span>
⒉ 泛指一般的規章制度。多指不合理的。
引周立波《一個(gè)偉大文獻的誕生》:“他們還臆造了所謂‘三突出’、‘三陪襯’等等清規戒律,來(lái)代替毛主席的革命現實(shí)主義和革命浪漫主義相結合的原則?!?br/>馬南邨《燕山夜話(huà)·大膽練習寫(xiě)字》:“至于懂得了筆法之后,寫(xiě)起字來(lái),就不需要一大套清規戒律,以免束縛人的創(chuàng )造性?!?/span>
本指禪宗僧尼或道士應遵循的戒律。后泛指規范制度。
如:「這些清規戒律已經(jīng)不合時(shí)宜,早就該修正了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