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見(jiàn)“黃鐘大呂”。黃鐘,我國古代音樂(lè )十二律中六種陽(yáng)律的第一律。大呂,十二律中六種陰律的第四律。常連用形容音樂(lè )或文辭莊嚴、正大、和諧和高妙。
引《列子·楊朱》:“黃鐘大呂不可從煩奏之舞。何則?其音疏也?!?br/>亦作“黃鐘大呂”。 《陸象山語(yǔ)錄》卷下:“先生之文如黃鐘大呂,發(fā)達九地,真啟洙、泗、鄒、魯之秘,其可不傳耶?”
毛錡《<云帆集>后記》:“洞蕭牧笛,我們固然需要,但我們更需要黃鐘大呂?!?/span>
黃鐘,我國古樂(lè )十二律中六種陽(yáng)律的第一律。大呂,六種陰律的第四律。黃鐘大呂形容音樂(lè )或文辭正大、莊嚴而高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