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刑律名。謂于流放的本刑外,加罰勞役。
引《唐律疏議·名例·應議請減》:“加役流者,舊是死刑, 武德年中改為斷趾。國家惟刑是恤,恩弘博愛(ài),以刑者不可復屬,死者務(wù)欲生之,情軫向隅,恩覃祝網(wǎng),以貞觀(guān)六年奉制改為加役流?!?br/>宋葉夢(mèng)得《石林燕語(yǔ)》卷二:“前世?;技右哿鞣ㄌ?,官有監驅之勞,而配隸者有道路犇亡困踣之患?!?/span>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