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因有親戚關(guān)系而不施及其身。
引《魏書(shū)·世祖紀下》:“功者賞不遺賊,罪者刑不避親,雖寵愛(ài)之,終不虧法?!?br/>《隋書(shū)·房彥謙傳》:“未有罰則避親,賞則遺賤者也?!?/span>
⒉ 唐宋以后封建社會(huì )的考試授官制度,因避嫌疑,凡有親屬關(guān)系者不能同地做官,如果已在同地則職位較低者改官他地。
引唐孫逖《授張博濟戶(hù)部員外郎制》:“時(shí)宰避親,良才久滯?!?br/>宋曾鞏《亳州謝到任表》:“身方督作,匪懈於服勞;法有避親,遽蒙於易地?!?br/>《金史·選舉志一》:“舊例,讀卷官不避親,至有親人,或有不敢定其去留,或力加營(yíng)護,而為同列所疑?!?br/>《清史稿·選舉志四》:“此則舉不避親,其破除成例又如此?!?/span>
⒊ 指因避親戚關(guān)系的嫌疑而不參與其事。
引周立波《山鄉巨變》上三:“我盛清明內不避親,外不避仇,好就說(shuō)好,不好歸不好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