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始皇二十六年(公元前二二六年)分全國為三十六郡。
⒈ 秦始皇二十六年(公元前二二六年)分全國為三十六郡。
引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﹝二十六年﹞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?!?br/>裴駰集解:“三十六郡者, 三川、河東、南陽(yáng)、南郡、九江、鄣郡、會(huì )稽、潁川、碭郡、泗水、薛郡、東郡、瑯邪、齊郡、上谷、漁陽(yáng)、右北平、遼西、遼東、代郡、鉅鹿、邯鄲、上黨、太原、云中、九原、雁門(mén)、上郡、隴西、北地、漢中、巴郡、蜀郡、黔中、長(cháng)沙凡三十五,與內史為三十六郡?!?br/>清姚鼐《復談孝廉書(shū)》:“按《秦始皇紀》,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,迄三十三年,略取陸梁地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是已為三十九郡。至秦亡時(shí),或更有分合,不知凡若干郡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