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嚴酷的法令。
引《史記·萬(wàn)石張叔列傳》:“公家用少, 桑弘羊等致利, 王溫舒之屬峻法, 兒寬等推文學(xué)至九卿,更進(jìn)用事,事不關(guān)決於丞相,丞相醇謹而已?!?br/>宋梅堯臣《南有嘉茗賦》:“華夷蠻貊固日飲而無(wú)厭,富貴貧賤不時(shí)啜而不寧。所以小民冒險而競鬻,孰謂峻法之與嚴刑!”
清薛福成《出使四國日記·光緒十七年正月朔至二月三十日》:“教王知其教之將衰也,於是立峻法以防其民?!?/span>
嚴厲的刑法?!妒酚洠硪弧鹑f(wàn)石君傳》:「桑弘羊等致利,王溫舒之屬峻法?!節h.王充《論衡.非韓》:「養三軍之士,明賞罰之命,嚴刑峻法,富國強兵,此法度也?!挂沧鳌妇獭?、「峻網(wǎng)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