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指官吏因罪遠謫,遇赦酌情調遷近處任職。
泛指遷職。
⒈ 多指官吏因罪遠謫,遇赦酌情調遷近處任職。
引唐白居易《自題》詩(shī):“一旦失恩先左降,三年隨例未量移?!?br/>《舊唐書(shū)·玄宗紀上》:“﹝開(kāi)元二十年﹞大赦天下,左降官量移近處?!?br/>《宋史·欽宗紀》:“﹝靖康元年七月﹞詔:‘ 蔡京子孫二十三人已分竄遠地,遇赦不許量移?!?br/>清顧炎武《日知錄·量移》:“唐朝人得罪貶竄遠方,遇赦改近地,謂之量移?!?/span>
⒉ 泛指遷職。
引明王世貞《除夕張山人分韻是日有浙藩之報》之二:“自憐遲暮意,初作量移人?!?br/>清梁章鉅《歸田瑣記·歸舟》:“道光辛丑秋七月,由粵西量移蘇撫?!?/span>
唐朝時(shí)貶逐遠方的臣子,遇赦改近地安置,稱(chēng)為「量移」。后泛指職位遷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