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取得財寶。 《穀梁傳·桓公二年》:“取郜大鼎于宋,戊申,納于太廟。
引桓內弒其君,外成人之亂,受賂而退,以事其祖,非禮也?!?/span>
⒉ 接受賄賂。
引《后漢書(shū)·皇甫嵩傳》:“吏有因事受賂者, 嵩更以錢(qián)物賜之,吏懷慚,或至自殺?!?/span>
取得財物。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