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(huì )同判決罪犯死刑。
會(huì )同論議。
⒈ 會(huì )同判決罪犯死刑。
引《漢書(shū)·蘇武傳》:“武益愈。單于使使曉武會(huì )論虞常,欲因此時(shí)降武?!?br/>《漢書(shū)·酷吏傳·嚴延年》:“冬月,傳屬縣囚,會(huì )論府上,流血數里, 河南號曰‘屠伯’?!?br/>顏師古注:“總集郡府而論殺?!?/span>
⒉ 會(huì )同論議。
引五代王定?!短妻浴みM(jìn)士歸禮部》:“乃陰求昂瑕以待之。異日會(huì )論, 昂果斥權章句之疵以辱之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