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唐宋田賦以外的苛捐雜稅。亦稱(chēng)“雜變”。 《文獻通考·田賦四》:“南唐正賦之外,所取不一。
引宋因之,名曰沿納……在后,沿納之賦,多從蠲減?!?br/>《續資治通鑒·宋仁宗明道二年》:“自唐以來(lái),民計田輸賦外,增取他物,復折為賦,謂之雜變,亦謂之沿納,名品煩細?!?br/>范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:“五代十國時(shí)期,各割據國巧立名目,敲剝財物,設置多種苛捐雜稅。 宋朝統一后,全部承襲下來(lái),統稱(chēng)之為‘雜變’,又叫‘沿納’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