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判案pàn àn
(1)[decide a case]∶判決案件
(2)[peruse]∶謂政府官員批閱公文
⒈ 謂政府官員批閱公文,處理政務(wù)。
引唐白居易《詔授同州刺史病不赴任因詠所懷》詩(shī):“可憐病判案,何以醉吟詩(shī)?”
《新唐書(shū)·百官志二》:“以六員分押尚書(shū)六曹,佐宰相判案,同署乃奏?!?br/>宋丁謂《丁晉公談錄》:“就牙牀小案子上,判案三道?!?/span>
⒉ 猶結論。
引郭沫若《文藝論集·藝術(shù)的評價(jià)》:“因為我們由同一的前提可以得到一個(gè)完全相反的判案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