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中醫指大方、小方、緩方、急方、奇方、偶方、復方七種方劑。大方劑量大,藥力重;小方劑量小,藥力較輕;緩方藥力緩和;急方藥力峻急;奇方藥味合于單數,或用一種主藥;偶方藥味合于雙數,或用兩種主藥相配;復方是數方相合,或藥味繁多作用復雜的方劑。
引明李時(shí)珍《本草綱目·序例上·七方》引完素曰:“流變在乎病,主病在乎方,制方在乎人。方有七:大、小、緩、急、奇、偶、復也?!?/span>
中醫上依方劑組成的不同,分成大方、小方、緩方、急方、奇方、偶方、復方等七種方劑,稱(chēng)為「七方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