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地方向朝廷推舉人才時(shí),待以賓禮,貢于京師。
引《北史·循吏傳·梁彥光》:“及大成,當舉行賓貢之禮,又於郊外祖道,并以財物資之?!?br/>唐皇甫曾《送裴秀才貢舉》詩(shī):“賓貢年猶少,篇章藝已成?!?br/>清顧炎武《菰中隨筆》:“至於郡國僚吏,皆府主所署,版檄召用,至而授職,何嘗賓貢,亦不試練?!?/span>
⒉ 指別國推舉而來(lái)的賢者。
引《宋史·外國傳三·高麗》:“貢士三等,王城曰土貢,郡邑曰鄉貢,他國人曰賓貢?!?br/>《宋史·外國傳三·高麗》:“詔賜高麗賓貢進(jìn)士王彬、崔罕等及第?!?/span>
⒊ 歸順納貢。
引唐韓愈《后廿九日復上宰相書(shū)》:“九夷八蠻之在荒服之外者,皆已賓貢?!?br/>《舊唐書(shū)·回紇傳》:“於故單于臺置燕然都護府統之,以導賓貢?!?/span>
古代鄉舉,地方官設宴款待應舉的學(xué)子,稱(chēng)為「賓貢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