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侵越qīnyuè
[trespass;encroach] 越犯職權、法制等
侵越另一方的領(lǐng)域
m.⒈ 謂越犯職權、法制等。
引《舊唐書(shū)·張鎰傳》:“盟文所有不載者,蕃有兵馬處蕃守, 漢有兵馬處漢守,不得侵越?!?br/>明沉德符《野獲編·內閣·宰相讞獄之始》:“朝審主以冢宰,熱審主以中官,已屬侵越,若宰相則不問(wèn)決獄,自古已然?!?br/>章炳麟《秦獻記》:“然則朝廷以愛(ài)憎無(wú)常,侵越憲度,即刑賞不信無(wú)疑也?!?/span>
⒉ 指越界侵犯。
引《明史·云南土司傳二·麓川》:“時(shí)麓川、木邦爭界,各訴於朝,就令使者諭解之,俾安分毋侵越?!?/span>
侵犯越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