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戰爭造成的饑荒及其他災禍。
引《后漢書(shū)·馮魴傳》:“自永初兵荒,王侯租秩多不充,於是特詔以它縣租稅足石,令如舊限,歲入穀三萬(wàn)斛,錢(qián)四萬(wàn)?!?br/>《南史·沉恪傳》:“兵荒之后,所在殘毀?!?br/>唐陸龜蒙《送豆盧處士謁宋丞相序》:“吳中兵荒來(lái),人不足犬豕之食,安能遂退藏耶?”
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《太平天囯·天朝田畝制度》:“如一家有婚娶彌月事給錢(qián)一千,穀一百斤,通天下皆一式,總要用之有節,以備兵荒?!?/span>
兵亂。
如:「由于兵荒使得他與家人失散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