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保全已有的幸福。
引《后漢書(shū)·馮異岑彭賈復傳論》:“昔高祖忌柏人之名,違之以全福;征南惡彭亡之地,留之以生災?!?br/>《三國志·魏志·桓階傳》:“明府必欲立功明義,全福遠禍,不宜與之同也?!?br/>《南史·王彧傳》:“故甘心於履危,未必逢禍,縱意於處安,不必全福?!?/span>
⒉ 完全的福運。
引唐韓愈《祭左司李員外太夫人文》:“胄於茂族,配此德門(mén);克成厥家,享有全福?!?br/>宋曾鞏《到亳州與南京張宣徽啟》:“仲山之明且哲,宜保令名; 魯名之壽而臧,永膺全福?!?/span>
保全其原有的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