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處事;辦理事務(wù)。 2.供職。 3.引申為侍奉。 4.官名。給事中的省稱(chēng)。
⒈ 處事;辦理事務(wù)。
引《國語(yǔ)·周語(yǔ)中》:“恭所以給事也,儉所以足用也……以恭給事則寬於死,以?xún)€足用則遠於憂(yōu)?!?br/>宋曾鞏《都知制》:“門(mén)闈房闥之間,朝夕給事,非謹信忠篤,烏可處斯任哉!”
⒉ 供職。
引《史記·衛將軍驃騎列傳》:“其父鄭季,為吏,給事平陽(yáng)侯家?!?br/>唐蘇鶚《杜陽(yáng)雜編》卷上:“而朝恩幼子曰令徽,年十四五,始給事於內殿。上以朝恩故,遂特賜緑焉?!?br/>清陳康祺《郎潛紀聞》卷一:“天聰已前,鈞衡帷幄,悉任懿親,異姓儒臣,但令給事文館?!?/span>
⒊ 引申為侍奉。
引明謝肇淛《五雜俎·事部四》:“東坡讀《阿房宮賦》,至夜分猶不寐……有二老兵,皆陜人,給事左右,坐久,甚苦之?!?br/>清蒲松齡《聊齋志異·白于玉》:“有四麗人,斂袵鳴璫,給事左右?!?/span>
⒋ 官名。給事中的省稱(chēng)。
引唐韓愈《答劉正夫書(shū)》:“愈於足下,忝同道而先進(jìn)者,又常從游於賢尊給事,既辱厚賜,又安得不進(jìn)其所有以為答也?!?br/>《古今小說(shuō)·沉小霞相會(huì )出師表》:“只有一個(gè)馬給事,天性絶飲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