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指正額賦稅。與“加耗”、“子稅”等附加稅相對。
舊指主要賦稅,與各種雜稅相對。如清代稱(chēng)田賦、丁賦為正稅。稱(chēng)鹽課、茶課、牙稅、當稅等等為雜稅。
⒈ 舊指正額賦稅。與“加耗”、“子稅”等附加稅相對。
引《資治通鑒·后漢隱帝乾祐三年》“舊制,田稅每斛更輸二升,謂之‘雀鼠耗’, 章(王章 )始令更輸二斗,謂之‘省耗’” 元胡三省注:“按唐明宗天成元年四月敕文:‘應納夏秋稅子,先有省耗,每斗一升;今后祇納正稅數,不量省耗?!?br/>清姚鼐《四川川北道按察副使鹿公墓志銘》:“正稅罔贏(yíng),誅責貪惏?!?br/>清夏燮《中西紀事·長(cháng)江設關(guān)》:“今土貨出口而復進(jìn)口者,尤宜在緊要處設卡徵收。土貨出口,以過(guò)卡準照為憑;洋貨進(jìn)口,以入卡準照為準,總期該商進(jìn)口出口貨物完一正稅即有一子稅辦法,以期稅課充裕?!?/span>
⒉ 舊指主要賦稅,與各種雜稅相對。如清代稱(chēng)田賦、丁賦為正稅。稱(chēng)鹽課、茶課、牙稅、當稅等等為雜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