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官府貴家設四司六局,為盛大宴會(huì )供役。四司指帳設司、廚司、茶酒司、臺盤(pán)司,六局指果子局、蜜煎局、菜蔬局、油燭局、香藥局、排辦局。見(jiàn)宋灌圃耐得翁《都城紀勝·四司六局》、 宋吳自牧《夢(mèng)粱錄·四司六局筵會(huì )假賃》。
引《古今小說(shuō)·史弘肇龍虎君臣會(huì )》:“那四司六局祗應供過(guò)的人,都在堂下,甚次第?!?/span>
⒉ 明代洪武初年定內官之制,凡六局,為尚宮、尚儀、尚服、尚食、尚寢、尚功。尚宮局二人,總司紀、司言、司簿、司聞四司之事;尚儀局一人,總司籍、司樂(lè )、司賓、司贊四司之事;尚服局一人,總司寶、司衣、司仗、司飾四司之事;尚食局一人,總司饌、司醞、司藥、司供四司之事;尚寢局一人,總司設、司輿、司苑、司燈四司之事;尚功局一人,總司制、司珍、司綵、司計四司之事,總稱(chēng)為四司六局。參閱明王世貞《弇山堂別集·中官考一》。
四司為帳設司、茶酒司、廚司、臺盤(pán)司。六局為果子局、蜜餞局、菜蔬局、油燭局、香藥局、排辦局。四司六局指宋時(shí)官府、富家所設,掌管筵會(huì )的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