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省作“所由”。猶言有關(guān)官吏。因事必經(jīng)由其手,故稱(chēng)。 南朝至唐宋常用此語(yǔ)。、“虞候所由”、“軍停所由”、“干事所由”、“鄉所由”等等,皆為親事之官,而以指吏人者為多。參閱蔣禮鴻《敦煌變文字義通釋·釋稱(chēng)謂·所由》。
引《梁書(shū)·皇后傳·高祖丁貴嬪》:“婦人無(wú)閫外之事,賀及問(wèn)訊牋什,所由官報聞而已?!?br/>《南史·沉炯傳》:“表求歸養,詔不許。 文帝嗣位,又表求去。詔答曰:‘當敕所由,相迎尊累,使卿公私無(wú)廢也?!?br/>《資治通鑒·唐敬宗寶歷二年》:“丞相不應許所由官呫囁耳語(yǔ)?!?br/>胡三省注:“京尹任煩劇,故唐人謂府縣官為‘所由官’。 項安世《家説》曰:‘今坊市公人謂之所由?!?br/>“所由”一詞,《資治通鑒》屢見(jiàn),所指各異, 胡三省皆隨文作注。 唐人筆記、小說(shuō)中亦常用此詞,有:“度支所由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