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在朝廷上辯論。
引《史記·魏其武安侯列傳》:“上怒內史曰:‘公平生數言魏其、武安長(cháng)短,今日廷論,局趣效轅下駒,吾并斬若屬矣?!?br/>晉袁宏《后漢紀·章帝紀下》:“上善《穀梁》,后大儒蕭望之等廷論二家同異,多從《穀梁》。由是《穀梁》學(xué)復興?!?br/>宋陳亮《王珪確論如何》:“諸公亦奮然并見(jiàn)其才,而無(wú)相媢之意,雖至於廷論之際,辯其所長(cháng),如數黑白,則諸公豈不各以自慰哉!”
⒉ 朝廷上的議論。
引明王世貞《少保王公督府奏議序》:“下有不一之將心,而上有不一之廷論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