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受冤枉。
引宋洪適《曾逮浙西提點(diǎn)刑獄制》:“朕駐蹕吳中八郡,民跬步可至帝城,其銜寃負枉者,皆能訴于臺省?!?br/>明沉德符《野獲編·工部·工部管庫》:“至辛亥大計,主事與給事俱坐鐫級,物論亦有不平之者,終稱(chēng)給事負枉,爭為昭雪?!?/span>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