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周代在王城郊野屯積的薪芻。
引《周禮·地官·委人》:“凡疏材,共野委、兵器與其野囿財用?!?br/>鄭玄注:“野委,謂廬、宿止之薪芻也?!?br/>賈公彥疏:“案《遺人》云:十里有廬,廬有飲食;三十里有宿,宿有委;五十里有市,市有積。委積之中有薪芻。在野外,故云野委也?!?/span>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