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御史臺或都察院所屬的官員。因掌持刑憲典章,故稱(chēng)。
引《舊唐書(shū)·德宗紀上》:“己巳, 福建觀(guān)察司鮑防、湖南觀(guān)察司蕭復讓?xiě)椆?,從之……自是諸道非節度而兼憲官者皆讓?!?br/>宋蘇洵《與吳殿院書(shū)》:“誠恐憲官職重,是以不敢數數自通?!?br/>明宋濂《故岐寧衛經(jīng)歷熊府君墓銘》:“丞相聞君言,戒其屬曰:‘此真憲官也?!?/span>
⒉ 主持歷法的官員。
引清章學(xué)誠《文史通義·易教中》:“憲官不能穿鑿於私智,而《易》師各自為説,不勝紛紛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