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見(jiàn)“薪采”。
⒉ 同“薪柴”。亦作“薪採”。
引唐薛用弱《集異記·韋知微》:“知微既至,則究其窟宅,廣備薪採,伺候集聚,因環(huán)薪縱火,眾持兵刃,焚煞殆盡?!?/span>
⒊ 打柴。
引《公羊傳·哀公十四年》:“然則孰狩之?薪采者也?!?br/>徐彥疏:“薪采猶言采薪也?!?br/>《戰國策·秦策四》:“筑剛平,衞無(wú)東野,芻牧薪采莫敢闚東門(mén)?!?br/>《宋書(shū)·武帝紀中》:“先是山湖川澤,皆為豪強所專(zhuān),小民薪採漁釣,皆責稅直,至是禁斷之?!?/span>
⒋ 指打柴的人。
引晉張悛《為吳令謝詢(xún)求為諸孫置守冢人表》:“進(jìn)為徇漢之臣,退為開(kāi)吳之主,而蒸嘗絶於三葉,園陵殘於薪采,臣竊悼之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