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見(jiàn)“刑于”。亦作“刑於”。
⒉ 謂以禮法對待。
引《詩(shī)·大雅·思齊》:“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?!?br/>鄭玄箋:“文王以禮法接待其妻?!?br/>唐李翱《正位》:“古之善治其國者,先齊其家,言自家之刑於國也?!?/span>
⒊ 指夫婦和睦。
引明汪廷訥《獅吼記·奇妬》:“若論刑于之化,卑人其實(shí)不讓文王,但恐娘子未知淑女?!?br/>省作“刑于”。 清杭世駿《質(zhì)疑·禮記》:“夫婦,人倫之始;刑于,齊家之本?!?/span>
以禮法相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