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時(shí)紀傳體斷代史中以綜述刑法為內容的篇目。 漢代班固的《漢書(shū)》首創(chuàng )這種體制,后來(lái)各代史書(shū)多數沿用?;蚍Q(chēng)《刑罰志》、《刑志》。
引《漢書(shū)·敘傳下》:“威實(shí)輔德,刑亦助教,季世不詳,背本爭末, 吳孫狙詐, 申商酷烈, 漢章九法, 太宗改作,輕重之差,世有定籍,述《刑法志》第三?!?br/>《隋書(shū)·經(jīng)籍志二》:“后周太祖又命蘇綽撰《大統式》。 隋則律令格式并行。自律已下,世有改作,事在《刑法志》?!?br/>《清史稿·刑法志二》:“《遼史·刑法志》始列入正刑之內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