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傳達宣布。
引《后漢書(shū)·公孫瓚傳》:“令婦人習為大言聲,使聞數百步,以傳宣教令?!?br/>《續資治通鑒·宋真宗天禧三年》:“使臣傳宣取物,承前止是口傳詔令,別無(wú)憑由,致因緣盜取錢(qián)物?!?/span>
⒉ 指宣傳。
引康有為《大同書(shū)》辛部第三章:“再增乎此,則地太遠,人太多,傳宣之腦筋漸不敏捷,則合眾難?!?/span>
⒊ 傳令宣召。
引宋范鎮《東齋記事》卷一:“正月十四日,上御樓,遣中使傳宣從官”
。 《宣和遺事》后集:“粘罕使人白帝曰:‘此北國皇后弟也,傳宣至此,催促陛下議諭事?!?br/>《三俠五義》第十七回:“有勞夫人,傳宣官差完了?!?/span>
⒋ 猶傳揚。
引明邵璨《香囊記·褒封》:“億兆騰歡,四海傳宣?!?br/>郭沫若《集外·不滅的光輝》:“魯迅精神是早在被人傳宣著(zhù)的,但這精神的真諦,不就是‘不妥協(xié)’的三個(gè)字嗎?”
⒌ 傳達號令的官吏。
引《續資治通鑒·宋真宗天禧三年》:“今請下入內侍省置傳宣合同司,專(zhuān)差內臣一員主之?!?br/>《說(shuō)岳全傳》第五七回:“宋營(yíng)軍士拾得箭書(shū),忙與傳宣説知?!?/span>
傳達宣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