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禮儀制度及其具體規定。
引《漢書(shū)·郊祀志下》:“漢興之初,儀制未及定,即且因秦故祠,復立北畤?!?br/>唐元稹《五品女樂(lè )判》:“榮沾五命,始用判懸;僭越三人,終乖?xún)x制?!?br/>《事物紀原·庫務(wù)職局·儀制令》引宋孔平仲《談苑》:“太平興國中, 孔承恭為大理正,上言?xún)x制,令賤避貴,少避長(cháng),輕避重,去避來(lái),望令於兩京諸州要害處刻榜以揭之?!?br/>清鈕琇《觚賸續編·預草典禮》:“康熙二十六年十月, 文皇后賓天,上詢(xún)儀制於宗伯,倉促無(wú)以應?!?/span>
⒉ 儀態(tài),形制。
引宋蘇軾《應夢(mèng)羅漢記》:“明日至岐亭,過(guò)一廟中,有阿羅漢像,左龍右虎,儀制甚古,而面為人所壞?!?/span>
⒊ 官名。 明清屬禮部。參見(jiàn)“儀部”。
引《明史·職官志一》:“儀制分掌諸禮文、宗封、貢舉、學(xué)校之事?!?br/>《清史稿·職官志一》:“天聰五年,設禮部。 順治元年,置尚書(shū)、侍郎各官……儀制、祠祭、主客、精膳四司?!?/span>
禮儀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