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應當選擇。
2.應當推選。
1.候選人參加選舉。
2.舊指接受帝王、官府選拔,現也指接受某些部門(mén)挑選。
⒈ 接受銓選。
引《后漢書(shū)·順帝紀》:“辛卯,初令郡國舉孝廉,限年四十以上,諸生通章句,文吏能牋奏,乃得應選?!?br/>《梁書(shū)·文學(xué)傳下·何思澄》:“天監十五年,敕太子詹事徐勉舉學(xué)士入華林撰《徧略》, 勉舉思澄等五人以應選?!?/span>
⒉ 接受挑選。
引唐牛僧孺《玄怪錄·郭代公》:“妾此鄉之祠,有烏將軍者,能禍福人。每歲求偶於鄉人,鄉人必擇處女之美者而嫁焉。妾雖陋拙,父利鄉人之五百緡,潛以應選?!?/span>
應該選出的。
如:「此次議員選舉,本區應選名額為二名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