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稱(chēng)御史大夫、御史中丞、侍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監察御史五官之署為五院。后代沿用其稱(chēng)。
民國時(shí)指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試、監察五院。
⒈ 唐稱(chēng)御史大夫、御史中丞、侍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監察御史五官之署為五院。后代沿用其稱(chēng)。
引唐李綽《尚書(shū)故實(shí)》:“臺儀自大夫已下至監察,通謂之五院御史。國朝踐歷五院者共三人,為李商隱、張魏公延賞、溫僕射造也?!?br/>按, 李商隱未嘗為御史,當為李尚隱之誤。 尚隱曾任御史中丞。見(jiàn)《舊唐書(shū)·李尚隱傳》。 宋錢(qián)易《南部新書(shū)》乙:“自唐初來(lái),歷五院惟三人……五院謂監察、殿中、侍御史、中丞、大夫?!?/span>
⒉ 民國時(shí)指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試、監察五院。
中央政府負責治權的行政院、立法院、司法院、考試院、監察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