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居官任事。
引《東觀(guān)漢記·馮勤傳》:“魏郡太守范橫上疏薦勤為郎中給事尚書(shū),以圖議軍糧,在事精勤,遂見(jiàn)親識?!?br/>宋王安石《度支副使廳壁題名記》:“自郭勸已下,又得其在事之歲時(shí)?!?br/>《清史稿·高宗紀一》:“十一月丙午,上行大閲禮,連發(fā)五矢皆中的,賜在事王大臣銀幣有差?!?/span>
⒉ 指主持其事的官員。
引《北史·李訢傳》:“吾與李敷,族世雖遠,情如一家。在事既有此勸,昨來(lái)引簪自刺,以帶自絞,而不能致絶?!?/span>
⒊ 參與其事。
引清吳翌鳳《東齋脞語(yǔ)·張鍛亭》:“探之,則圣嘆糾往哭廟也。后在事者皆坐大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