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后遂用以為嗜酒之典。
引《晉書(shū)·畢卓傳》:“太興末,為吏部郎,常飲酒廢職。比舍郎釀熟, 卓因醉夜至其甕間盜飲之,為掌酒者所縛,明旦視之,乃畢吏部也,遽釋其縛?!?br/>周斌《和劍華醉歌行》:“又不見(jiàn)鼾眠爐側畢吏部,酒賊之名亦千古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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