占盡,占有。
指在編制而不能盡職。
違法占取。
指在編制而不能盡職者。
⒈ 占盡,占有。
引宋楊萬(wàn)里《道旁槿籬》詩(shī):“占破半年猶道少,何曾一日不芳來(lái)?!?br/>宋魏了翁《浪淘沙·劉左史之生賦兩詞寄之》之二:“仍是天公偏著(zhù)意,占破春閒?!?/span>
⒉ 指在編制而不能盡職。
引《續資治通鑒·宋孝宗淳熙六年》:“當無(wú)事時(shí),武備不修,務(wù)為因循,兵卒例皆占破,一聞嘯聚,而帥臣、監司倉皇失措?!?/span>
⒊ 指在編制而不能盡職者。
引宋岳飛《奏措置曹成事宜狀》:“臣所統本軍官兵一萬(wàn)二千餘人,除存留二千人吉州看管老小并隨軍輜重、火頭、占破外,實(shí)出戰只有七千餘人?!?/span>
⒋ 違法占取。
引《元典章·刑部·擅科》:“管城縣縣尹李濟狀招占破張順等一十五戶(hù),供送訖小麥六石六斗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