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征用zhēngyòng
[expropriate;requisition] 國家為某種目的征集使用
政府已經(jīng)征用了近68000公頃的私有財產(chǎn)
【】⒈ 征召任用。 《史記·儒林傳序》:“孝惠、呂后時(shí),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。參見(jiàn)“徵庸”。
引孝文時(shí)頗徵用,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?!?br/>張守節正義:“言孝文稍用文學(xué)之士居位?!?br/>《三國志·魏志·華歆傳》:“若有秀異,可特徵用?!?br/>宋葉適《<歸愚翁文集>序》:“﹝鄭伯英﹞既任秀州判官,遂以親辭,終其身二十餘年不復仕,朝庭亦卒不徵用?!?/span>
⒉ 引用。
引唐李匡乂《資暇集》卷上:“徵舅氏事,必用渭陽(yáng),前輩名公,往往亦然。茲失於識,豈可輕相承耶?審詩(shī)文當悟,皆不可徵用也?!?/span>
⒊ 國家依法將個(gè)人或集體所有的土地或其他生產(chǎn)資料收歸公用。
例如:市政府決定,今后征用農田建房要嚴格控制。
征召任用。
如:「市政府征用這層樓做為展覽館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