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大行政區dàxíngzhèngqú
[greater administrative area] 1949年—1954年間我國設立的包括若干省(市)大于省級的行政區域。當時(shí)全國共設立華北、西北、東北、華東、中南、西南六個(gè)大行政區
()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行政區的最大一級,介于中央與省級之間。共分為華北、東北、西北、華東、中南、西南六個(gè)大行政區,并設立大行政區一級行政機構。1954年撤銷(xiāo)。
引毛澤東《反對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》:“我黨在‘三反’中基本解決了中央、大行政區、省市和專(zhuān)區四級許多工作人員中的貪污和浪費兩個(gè)問(wèn)題?!?/span>
大陸地區指介于中央與省級之間的行政區,為行政區的最大一級。西元一九四九至一九五四年,大陸上共分華北、西北、東北、華東、中南、西南六大行政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