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條文,陷人以罪。
亦作:深文周納
⒈ 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條文,陷人以罪。參見(jiàn)“深文”。
引清錢(qián)謙益《兵部尚書(shū)李公神道碑》:“小大之獄,必以情本倫常依法比,不為深文周內?!?br/>清薛福成《庸盦筆記·軼聞·讞獄引律同而不同》:“余合二事觀(guān)之,前之所斷,不愧南山鐵案,蓋其情實(shí)可誅,則雖死而無(wú)怨也;后之所斷,不免深文周內,罪不當死而死?!?br/>亦作“深文周納”。 魯迅《華蓋集續編·可慘與可笑》:“這也許是‘刀筆吏’式的深文周納?!?br/>郭沫若《十批判書(shū)·前期法家的批判》:“假使是這樣,那么韓非的非難不免有類(lèi)深文周納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