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接連上狀。
引《晉書(shū)·外戚傳·王蘊》:“﹝王藴﹞性平和,不抑寒素,每一官缺,求者十輩, 藴無(wú)所是非。時(shí)簡(jiǎn)文帝為會(huì )稽王,輔政, 藴輒連狀白之,曰:‘某人有地,某人有才?!瘎?wù)存進(jìn)達,各隨其方,故不得者無(wú)怨焉?!?/span>
⒉ 連名告狀。
引唐韓愈《論變鹽法事宜狀》:“行此策后,兩市軍人,富商大賈,或行財賄,邀截喧訴,請令所由切加收捉。如獲頭首,所在決殺;連狀聚眾人等,各決脊杖二十?!?/span>
⒊ 指連名上狀。
引宋李上交《近事會(huì )元·禁選人帶京債許借料錢(qián)》:“今年三銓于遠官,許連狀相保,戶(hù)部各保量加給料錢(qián),衣食稍足,可責清廉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