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我國古代宗法制規定,嫡長(cháng)子一系為大宗,其馀子孫為小宗。天子之王位由嫡長(cháng)子世襲,稱(chēng)大宗;馀子對天子為小宗。諸侯之君位亦由嫡長(cháng)子世襲,在本國為大宗;馀子對諸侯為小宗。卿、大夫、士、庶人皆準此。
引《儀禮·喪服》:“持重於大宗者,降其小宗也?!?br/>《禮記·大傳》:“別子為祖,繼別為宗,繼禰者為小宗?!?br/>孔穎達疏:“別子謂諸侯之庶子也……繼別為宗,謂別子之嫡子世繼別子為大宗也……繼禰者為小宗,謂父之嫡子上繼於禰,諸兄弟宗之,謂之小宗?!?br/>唐柳宗元《故大理評事柳君墓志》:“魏相之嗣曰旦,仕隋為黃門(mén)侍郎,其小宗曰楷?!?br/>清劉大櫆《程氏宗祠碑記》:“程氏祖永和建宅立影堂,其后承之為小宗之祠?!?/span>
⒉ 小批,數量不大的。
例如:出口貿易既要注意大宗商品,也要注意小宗商品。
不是嫡出的子孫。
如:「小宗郵件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