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漕運方式之一。
⒈ 明代漕運方式之一。 明成祖永樂(lè )十三年(1415年),征調南糧,改海運為河運。在淮安、徐州、臨清等地設倉收囤,由官軍分成淮安到徐州、徐州到德州、德州到通州 (今北京市通縣 )等段,節節接運,名為支運。每年四次,運糧三百余萬(wàn)石。 宣德六年(1431年)改行兌運。一說(shuō),支運包括支糧和運糧兩個(gè)方面,指從前一糧倉支出稅糧,運往后一糧倉。運軍從各倉支出的糧,不必即當年該倉的進(jìn)倉糧;當年各倉的進(jìn)倉糧,不必即供當年運軍支出運輸。參閱梁方仲《明代糧長(cháng)制度》、 唐文基《明代漕糧“支運”考辨》。
引《明史·食貨志三》:“自成祖遷燕,道里遼遠,法凡三變。初支運,次兌運、支運相參,至支運悉變?yōu)殚L(cháng)運而制定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