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喪服名。為五服之一。服用粗麻布制成,以其緝邊縫齊,故稱(chēng)“齊衰”。服期有三年的,為繼母、慈母;有一年的,為“齊衰期”,如孫為祖父母,夫為妻;有五月的,如為曾祖父母;有三月的,如為高祖父母。參見(jiàn)“五服”。
引《儀禮·喪服》:“同居,則服齊衰期,異居,則服齊衰三月?!?br/>《史記·趙世家》:“趙武服齊衰三年,為之祭邑,春秋祠之,世世勿絶?!?br/>《資治通鑒·唐玄宗開(kāi)元七年》:“禮,父在為母服周年, 則天皇后改服齊衰三年?!?br/>清袁枚《新齊諧·鬼買(mǎi)兒》:“鬼來(lái)駡曰:‘此系齊衰,孫喪祖之服。我嫡母也,非斬衰不可?!?/span>
一種喪服,次于最重的斬衰。以粗麻布制成,因其縫齊,故稱(chēng)為「齊衰」。分為一年、五月、三月三種。祖父母喪、妻喪、已嫁女的父母喪,服期為一年;曾祖父母喪,服期為五月;高祖父母喪等,服期為三月。見(jiàn)《儀禮.喪服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