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法,嚴明法律。
明君。
謂還政于君。
m.⒈ 明君。
引《書(shū)·洛誥》:“朕復子明辟?!?br/>蔡沉集傳:“明辟者,明君之謂?!?br/>《北史·隋越王侗傳》:“今海內未定,須得長(cháng)君,待四方乂安,復子明辟?!?br/>清洪昇《長(cháng)生殿·收京》:“就軍前瞻天仰圣,共尊明辟?!?/span>
⒉ 謂還政于君。
引《后漢書(shū)·皇后紀上·和熹鄧皇后紀論》:“鄧后稱(chēng)制終身,號令自出,術(shù)謝前政之良,身闕明辟之義?!?br/>《后漢書(shū)·杜根欒巴等傳贊》:“鄧(鄧太后 )不明辟, 梁(梁太后 )不損陵。慊慊欒杜,諷辭以興?!?/span>
⒊ 明法,嚴明法律。
引《孔子家語(yǔ)·刑政》:“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獄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