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誡勅”。
⒉ 漢代皇帝詔書(shū)的一種。?!?/p>
引《后漢書(shū)·光武帝紀上》“辛未詔曰” 唐李賢注:“《漢制度》曰:‘帝之下書(shū)有四:一曰策書(shū),二曰制書(shū),三曰詔書(shū),四曰誡敕……誡敕者,謂敕刺史、太守,其文曰“有詔敕某官”
⒊ 告誡;囑咐。
引《百喻經(jīng)·二子分財喻》:“昔摩羅國有一剎利,得病極重,必知定死,誡勅二子:‘我死之后,善分財物?!?br/>宋王安石《誡勵諸道轉運使經(jīng)畫(huà)財利寬恤民力制》:“此禮義庸恥之所興,而二帝三王誡勑百工諸侯之所先,后世不可以忽者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