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的一種刑罰。用荊條或竹板敲打臀、腿或背。
引《新唐書(shū)·刑法志》:“至隋始定為:笞刑五,自十至于五十?!?br/>魯迅《墳·論“費厄潑賴(lài)”應該緩行》:“民國的法律是沒(méi)有笞刑的,倘有人以為肉刑好,則這人犯罪時(shí)就特別打屁股?!?/span>
古代五刑之一。以竹板或小荊條抽打背部或臀部。自十下至五十下,分為五等。后亦以小竹板子折責。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