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辭官解職。
引《魏書(shū)·元匡傳》:“匡嚴於彈糾,始奏于忠,次彈高聰等免官, 靈太后并不許。以違其糾惡之心,又慮匡辭解,欲奬安之,進(jìn)號安南將軍?!?br/>《資治通鑒·梁武帝天監十六年》引此文, 胡三省注曰:“辭解者,辭職解官也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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