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斗與斛。兩種量器。亦泛指量器。十斗曰斛。
引《莊子·胠篋》:“為之斗斛以量之,則并與斗斛而竊之?!?br/>漢趙曄《吳越春秋·越王無(wú)余外傳》:“調權衡,平斗斛?!?/span>
⒉ 形容少量、微薄。
引唐韓愈《祭十二郎文》:“捨汝而旅食京師,以求斗斛之祿,誠知其如此,雖萬(wàn)乘之公相,吾不以一日輟汝而就也?!?/span>
⒊ 借指少量糧食。
引《宋書(shū)·吳喜傳》:“朝廷乃至鬻官賣(mài)爵,以救災困,斗斛收歛,猶有不充?!?br/>《續資治通鑒·宋英宗治平二年》:“其災傷之處,州縣不得妄招飢民以充廂軍。但據所有斗斛,救濟農民,俟向后稍豐,使各復舊業(yè)?!?/span>